第十二号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乌兰察布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25年8月28日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经2025年9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
第十二号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乌兰察布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25年8月28日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经2025年9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