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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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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乌兰察布日报

严把特产质量关:集宁区开展专项检查 护航游客消费

日期: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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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本土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执法人员查看食品信息是否完整 本报记者 鲍娜 摄

●执法人员查看台账票据 本报记者 鲍娜 摄

本报讯(记者 鲍娜 徐楠)8月15日,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民族地方特产专项检查行动,执法人员先后深入食品、超市、文创等6家重点商户,从经营资质、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到价格计量展开全维度排查,用严格监管为地方特色产业护航,让每一位游客“游得安心、吃得放心、购得舒心”。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仔细核对各店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项目与实际业务是否一致;针对销售食品类特产的店铺,严格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具备且符合经营范围;对于销售保健品、酒类等特殊商品的店铺,着重检查“蓝帽子”标识、《酒类流通许可证》等特殊商品资质。同时,执法人员还检查了直接接触食品的员工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从经营主体资格层面筑牢市场监管防线。

商品质量与标签检查也是本次行动的重点。执法人员仔细查看预包装食品是否完整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成分表、SC编码等关键信息;针对土特产、中药材等易出现问题的品类,严格排查是否存在假冒产地、品牌或掺杂掺假的情况;全面清查店内商品,杜绝过期或临期商品未及时下架的现象;对于进口商品,仔细查验中文标签与检验检疫证明,确保消费者能购买到来源合法、质量可靠的商品。同时,执法人员严格检查了食品类特产的储存条件、散装食品是否标注生产信息、防尘防蝇措施是否到位,避免因存储与销售环节的不规范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记者从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了解到,此次检查中发现部分特产店存在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散装食品标识卡信息不全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的商家,下达责令要求限期整改。同时依据法规明确要求,散装食品标识卡(或标签)必须包含食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地址、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并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责令相关店铺限期整改。

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建斌介绍,暑期是旅游旺季,内蒙古奶食出名,不少游客慕名而来,奶酪条、奶豆腐、炒米奶糖、牛肉干等民族特产食品也成为了草原旅行必带的纪念品。为维护民族特产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各类特产质量安全可靠,切实擦亮集宁区地方名片,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积极行动,开展民族特产检查。“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旅游季节食品安全领域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同时畅通12345、12315投诉举报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全力营造安全、放心、公平的消费环境。”张建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