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年5号)中第五十六条规定:“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如因此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法律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现对在我行开立的长期不动账户进行如下公告:
尊敬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年5号)中第五十六条规定:“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如因此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法律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现对在我行开立的长期不动账户进行如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