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孩子玩“迷你厨房”被烫伤?这类玩具隐患不小
日期:07-11
□本报记者 鲍娜
近日,集宁区市民王红霞向记者反映,她为6岁女儿购买的通电款“儿童迷你厨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600W功率的锅具加热后表面温度达85℃,远超儿童皮肤耐受极限。这类被商家归为“玩具”的通电厨具,因缺乏专项标准已成为儿童安全新隐患。
在王红霞家中,这套标价168元的通电玩具包含迷你电磁炉、两个搪瓷面炒锅以及塑料材质的厨具和餐具。灶台下标注“液体加热器”,功率600W,炒锅锅底也有相同标注。迷你电磁炉加热速度很快,倒入半锅冷水不到1分钟就会烧开,持续冒泡并散发热气。
“上周孩子模仿我煮面条时,手背蹭到锅沿瞬间起了水疱。商家把它当玩具卖,但这明明是能煮开水的电器。庆幸当时孩子在煮面,要是倒油炒菜,后果不堪设想。”王红霞说。更让她后怕的是,灶台面板未标注任何高温警示,产品说明书仅用小字提示“需成人监护”。
这款“儿童迷你厨房”到底属于玩具还是小家电?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乌兰察布市消费者保护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
乌兰察布市消费者保护服务中心主任白茂林表示,通电款“迷你厨房”本质是小型电器,不应归类为普通玩具,应参照《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标准。600W功率的迷你电磁炉、小炒锅加热速度极快,实测显示锅体表面温度5分钟内可达85℃,远超儿童皮肤耐受的43℃极限,触碰瞬间可造成浅二度烫伤。部分产品灶台面板无高温警示,锅具手柄靠近锅体处温度达52℃,徒手操作易被灼伤;且缺乏自动断电、过热保护装置,若儿童长时间操作或干烧,可能引发更严重烫伤或火灾。
“这类产品具备玩具与小家电的属性,但目前未被明确归类。作为玩具,未纳入《玩具安全》国家标准对温度、电气安全的严格限制;作为电器,又未按《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标准强制要求过热保护、警示标识等,导致监管存在空白。”白茂林说。
商家虽标注“需成人监护”,但实际使用中,儿童可能在家长短暂离开时独自操作,而高温部件的危险程度远超传统玩具,瞬间即可致伤。部分产品宣传“儿童独立做饭”,可能误导家长放松警惕。
本报记者在此提醒,家长购买这类“仿真玩具”时需警惕隐藏危险,切勿因“寓教于乐”忽视风险,要守护好孩子的玩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