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乌兰察布市第三十批4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日期:07-07
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7月6日,全市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三十批4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2件、阶段性办结2件,责令整改2家,立案处罚2家。
截至7月6日,全市已对2-30批87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53件、阶段性办结34件,责令整改31家,立案处罚46家,罚款金额370850.6元,立案侦查10件,约谈6人,问责15人。
相关信访举报案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0批)》(详情见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