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乌兰察布市第十七批8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日期:06-24
按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工作要求,6月23日,全市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十七批8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3件、阶段性办结5件,责令整改7家、立案处罚3家、问责2人。
截至6月23日,全市已对2-17批50件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6件、阶段性办结31件、未办结3件,责令整改23家,立案处罚20家,罚款金额4095元,立案侦查8件,问责3人。
相关信访举报案件将持续按照中央督察组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7批)》(详情见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