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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乌兰察布日报

通 知

日期: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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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要闻 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宁城华府南区全体购房者、各相关施工单位、与该项目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及个人:

因登记在乌兰察布市万邦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开发的宁城华府南区的部分房屋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其中2#楼底商、3#楼底商、4#楼整栋、6#楼整栋、8#楼整栋、东大门南侧1号商业楼在2022年5月被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1#楼整栋——10#楼整栋(共10栋楼)、东大门南北两侧1号商业楼、2号商业楼以及宁城华府二期项目地下车位、车库、储存室在2022年6月被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再次查封。宁城华府南区被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后,又被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另,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3年3月25日作出的(2023)内09民终2298号《民事裁定书》撤销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2021)内0902民初2359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经失效。

乌兰察布市万邦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了保护购房者及施工单位的合法权利,同时为了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房本)进行摸底,现通知如下:

一、宁城华府南区1-10号楼及1-2号商业,所有购房者(包括住宅、商铺、储藏室、车位、车库)。提供购房手续,包括购房协议书或网签合同,收款收据及转账凭证,工程抵顶房屋提供抵顶手续。

二、所有购房者在本通知后十五日内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宁城华府南区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及个人,十五日内携带施工合同、工程量结算单、工程款支付明细及凭证到宁城华府北区1号楼底商万邦房地产办公楼与公司人员登记对接。

四、与宁城华府南区项目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及个人携带相关凭证,十五日内到宁城华府北区1号底商万邦房地产办公楼与公司人员对接。

五、在万邦总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各种方式签订的租赁、买卖、抵账等约定事项均视为无效,非法占用或使用,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如有人以(2021)内0902民初2359号《民事判决书》作为有权处分房屋的依据,销售已查封的房屋,请认真审查谨防上当受骗。

联系人:刘伟杰,电话:18447440009,13934769900

乌兰察布市万邦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