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日期: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化德县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的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位于化德县长顺镇三胜村和二登图村,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00m2(300亩)。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填埋库容646万m3,服务年限8年。主要建设内容有土方工程、边坡工程、截污坝、填埋场各单元的防渗系统、集排气系统、渗滤液收集处理排放系统、填埋场防雨措施及排水系统、最终覆盖层系统和生态恢复等工程。项目日处理3000t工业固废。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xWyj9hYPkKEGZk8hu3kMg?pwd=72gs 提取码: 72gs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化德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即项目厂界外2.5km的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反馈于建设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化德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飞
电话:18504811551
电子邮箱:781855772@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起止时间:2025.3.14-2025.3.28
化德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