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别让烟花“炸”了春节安全
日期:01-24
●集宁区桥东街道举办安全低碳春节倡议活动 本报记者 马佳敏 摄
本报讯(记者 马佳敏 徐楠)春节将至,不少市民都盼望着通过燃放烟花爆竹增添节日的热闹氛围。然而,近期市民发现,每到夜晚,城区内总有城管巡逻车在进行巡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的燃放情况,这也引发了市民对春节期间能否燃放烟花爆竹的关注。
记者从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了解到,中心城区全区范围的城市绿地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城市绿地涵盖公园绿地、广场绿地、防护绿地、居住区或商业区等附属绿地,以及景区或保护区等区域绿地。在这些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全时段都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无论是节假日、各类活动期间,还是其他特殊时期。
市民马志杰表示:“我一直都清楚霸王河生态公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可不是只在春节期间,平常也不被允许。春节期间人流密集,公园是大家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一旦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或伤人事件,后果简直不堪设想,所以我们理应遵守规定。”
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指出,若违反《集宁区关于禁止在公园绿地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在城市绿地范围内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可拨打0474—4812319举报在城市绿地内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明火的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公共安全。
为倡导居民安全低碳过春节,集宁区桥东街道举办了“践行不燃烟花爆竹,过绿色低碳春节”倡议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宣读倡议书,并列举了历年来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与具体数据,通过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事例,向在场人员详细阐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让大家深刻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潜在危险。鼓励居民自觉做到不放、少放烟花爆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
在欢庆春节的同时,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选择绿色低碳的过节方式,既能保障公共安全,又能为保护环境贡献一份力量,让我们一起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绿色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