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沙河”项目内郭见等八人公共建筑物补偿的公示
日期:01-17
“南沙河”综合治理改造工程项目征收过程中,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预对水利局家属楼东侧共用楼梯、平台硬化、车棚、自建旱厕、锅炉房等共用建筑物进行征收补偿,目前,有八户被征收户主张为共有资产。为保障征收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共建筑物持有人有异议的,可向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及桥东街道办事处及时反映。
本公示期为发布日期起30天内。
附:郭见,身份证号:1526301971****2270
谢旭鹏,身份证号:1526011976****351X
白美玲,身份证号:1526301964****2162
张庆华,身份证号:1526011964****1004
尚晓玉,身份证号:1526011968****1531
段建平,身份证号:1526011963****0515
郭振明,身份证号:1526301957****2196
杨志福,身份证号:1526011961****1058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桥东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