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烫”却一样“伤” 集宁区市民冬季警惕低温烫伤
日期:12-20
□本报记者 朱旭敏 赵静
进入冬季以来,暖手宝、电热毯、发热鞋垫、保暖贴等取暖设备成为了市民们的“贴身小暖炉”。然而,这些看似温和的“取暖神器”,却可能暗藏“低温烫伤”的风险。
在集宁区浙江小商品市场,记者看到各类取暖用品琳琅满目,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挑选。从发热护膝到电暖宝,从烤火炉到办公室加热坐垫,这些商品因其实用性和便捷性而备受青睐。一位摊主表示,随着气温的下降,保暖用品更是迎来了销售高峰。
市民郭晓杰正在为办公室挑选加热盐袋,她告诉记者,周围同事都在使用这种加热设备,无论是热背还是热腿都非常方便。此外,郭晓杰还选购了加热坐垫和暖脚宝,这些“加热神器”让她在寒冷的冬天也能感受到温暖。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取暖设备虽然使用方便,但如果使用不当,很容易引发低温烫伤。据集宁区桥东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的医护人员介绍,人体温度通常为37℃,而取暖设备在接触身体时,往往给人一种“刚刚好”的感觉,既不冷也不烫。正是这种“刚刚好”的温度范围(45℃-60℃),容易让人忽视其潜在的烫伤风险。长时间接触这类热源,皮肤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伤害。
医护人员特别提醒,老年人和婴幼儿对疼痛的敏感度较低,应尽量避免使用直接接触皮肤的取暖设备。同时,老年人因畏寒而喜欢整夜开着电热毯睡觉,这也极易导致低温烫伤和安全隐患。因此,在使用取暖设备时,应随时查看其使用状况,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若不幸发生烫伤,应立即用冷水冲洗患处20—30分钟,或在冷水中浸泡15—20分钟,必要时及时就医。
为了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低温烫伤事件,我市各社区纷纷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集宁区文化区社区,一场关于取暖设备安全的讲座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社区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取暖设备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并提醒居民要注意控制热源温度,使用电热毯、暖手宝等设备时,不要让其直接接触皮肤。同时,要控制时间,避免长时间接触热源,建议在睡觉前把电热毯打开,等被窝暖和了就关掉电源,避免整晚使用电热毯。注意皮肤感受,如果出现温度过高或不适,应立即移开热源,并检查皮肤状态。
冬季取暖虽重要,但安全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在此,本报记者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取暖设备时务必选择正规产品,并增强安全意识。只有正确使用、合理维护取暖设备,才能确保既温暖又安全地度过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