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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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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乌兰察布日报

“全国交通安全日”,集宁交警出行路上送“安全”

日期: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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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本土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民警指导市民正确佩戴头盔 刘彩玲 摄

本报讯(记者 朱旭敏 徐楠)12月2日,随着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到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的民警们深入辖区各行业领域,通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为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叔叔阿姨早上好,我们来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啦!”清晨时分,当阳光初照大地,民警们就走进了村民家中。他们耐心细致地向村民们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特别强调了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并现场演示了正确的佩戴方法。为确保村民们的出行安全,民警们还特意准备了安全头盔赠送给村民们,用实际行动传递着关爱与守护。

“以前总觉得村里车少,骑电动车时很少戴头盔。但听了交警的讲解,我才意识到佩戴头盔真的很重要。”一位村民感慨地说。

在城市的商场、街道等人流密集区域,民警们的身影也随处可见。他们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过往的市民宣传着交通安全知识。结合生动的案例和真实的场景模拟,民警们详细讲解了正确佩戴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等安全防护措施的重要性,让交通安全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交通安全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规范自己的驾驶习惯,增强安全意识,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市民樊睿在听完民警的讲解后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民警们还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抖音官方账号开展了一场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为主题的现场直播。在直播中,民警们与广大网友进行了互动交流,针对大家关心的交通安全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同时,他们还设置了有奖问答环节,鼓励网友们积极参与,并为表现积极的网友赠送了安全头盔作为奖励。

“我们将继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一个人人抵制交通违法、践行文明交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氛围。”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宣传科负责人刘彩玲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