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北侧,集宁区七马路嘉苑小区内,拆迁合同标的为“一号楼四单元一层西户、建筑面积50.63平米”的权利人,请于本通知发布30日内来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安居办)办理领房手续。 特此通知 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位于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北侧,集宁区七马路嘉苑小区内,拆迁合同标的为“一号楼四单元一层西户、建筑面积50.63平米”的权利人,请于本通知发布30日内来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安居办)办理领房手续。
特此通知
集宁区住房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