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
日期:10-30
本报讯(记者 郝帅鹏)10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良主持召开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芳、李远志、刘飞明、杨占平、尉代青,秘书长刘秀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方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鲁国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文秀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乌兰察布市粉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草案)、《关于全市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执法调研的报告。对全市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落实情况的报告和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强化跟踪问效,认真落实好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和决议,推动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强化系统观念,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提前谋划做好全市人民代表大会各项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