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号 《乌兰察布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于2024年8月26日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经2024年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
第八号
《乌兰察布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于2024年8月26日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经2024年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