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乌兰察布市第十三批5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
日期:09-18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汇总表 第十三批2024年9月16日
2024年8月27日至9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自治区督察组”)交办我市涉及生态环境领域信访举报案件19批共78件(来电68件、来信10件)。按照自治区督察组工作要求,目前,全市已对13批48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已办结36件,阶段性办结12件。
2024年9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乌兰察布市交办第十三批次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共5件。按类型分,生态破坏1件、大气污染2件、土壤污染2件、其他1件。按地区分,集宁区3件、兴和县1件、中旗1件。以上5件案2件已办结,3件阶段性办结。
乌兰察布市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群众环境信访案件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持续精准科学、依法推进问题核实督办和整改落实工作。
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公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