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中心城区提醒:“方便”≠“随便” 别让共享电动车“用车容易还车难”
日期:09-04
●共享电动车多数规范停放,但是也有个别未停在车位内 徐楠 摄
本报讯(记者 马佳敏 徐楠)共享电动车本应是一道便捷、绿色的风景线,为市民的短途出行提供着便利。然而,随之而来的不规范使用现象也日益凸显。9月1日,记者在中心城区街头走访时了解到,自从7月中旬共享电动车“小遛”投放以来,多数市民能够规范用车,但是也有个别人不注意自己的行为,令人啼笑皆非。
“我前几天看到有人将共享电动车头朝下放在了路边绿化带内,也不知道这是咋做到的。”市民宋先生说,“还有的人随意停放共享电动车,它们或横七竖八地躺倒在地,或斜倚在树干、电线杆旁。”
还有市民反映,有的人似乎将共享电动车当成了发泄情绪的工具,座椅被划破、轮胎被放气,这些看似不经意的破坏行为,实则是对公共财物的肆意践踏。同时,还有的人骑着共享电动车或闯红灯、或逆行、或超速行驶,这种对生命安全的漠视和对交通规则的挑衅,不仅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更让其他交通参与者提心吊胆。
“我有一天在小区里居然看到了共享电动车,也不知道是谁将共享电动车视为私有财产,这样的行为会让资源无法得到更高效的共享。”家住和谐小区的徐东说,“共享电动车不骑的时候难道不应该停放在规定车位里吗?如果随意停放,可以锁车吗?难道超时以后不收取费用?”
带着市民们的疑问,记者从“小遛”客服中心了解到,为了方便大家更好地找车与还车,小遛在很多小区门口、公共停车位等适合停车的区域画了好多个固定停车点,只有在停车点内才可以还车。为了方便用户使用,及时地维护车辆,“小遛”限定了骑行范围,当超出运营范围时,还车需支付20元调度费;临时锁车并未还车,将持续计费,临时锁车的收费方式与当地正常骑行收费方式一致。
“小遛倡导文明骑行、规范停车,停车时需要将车停在停车点内,头朝外,与马路边缘呈90°摆放,不按规定停放一经发现将作出相对应的处罚。”客服人员说,“首次违停,客服将致电骑行者进行提醒,并收取5元违停费用;第二次违停,客服将致电骑行者进行违停警告,并收取10元违停费用;第三次违停,客服将发短信通知骑行者进行违停警告,收取30元违停费用,同时冻结账户30天;严重违停行为将永久封号。因乱停乱放引起的事故、纠纷等问题,骑行者将承担主要责任。使用者如果忘记还车,车费将会继续计费(同时为未上锁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