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乌兰察布市第一批1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
日期:09-03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汇总表 第一批2024年9月2日
2024年8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乌兰察布市交办第一批次群众环境信访案件1件。
按类型分,属大气污染类。按地区分,属化德县。
以上案件已办结,已责令1家企业进行整改。乌兰察布市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群众环境信访案件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持续精准科学、依法推进问题核实督办和整改落实工作。
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公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