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日期:08-27
本报讯(记者 郝帅鹏)8月26日,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良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芳主持召开乌兰察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远志、刘飞明、杨占平、付海青、沈彩军,秘书长刘秀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方泽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乌兰察布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对《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对《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传统文化保护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荒漠化综合防治情况的调研报告。并对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工作安排,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要求,高质高效完成全年的立法任务。要强化跟踪问效,抓好会议通过的决定、审议意见和各项报告的落实,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