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超80次赔付,新华保险信守“以客户为中心”的承诺
日期:08-02
2019年3月,新华保险福建客户C女士因身体不适,前往医院就诊,不幸病理确诊为结肠恶性肿瘤。突如其来的诊断书,瞬间被击垮。C女士想到了自2015年起便先后在新华保险投保了《健康福星增额(2014)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额10万元)、《康爱无忧A款恶性肿瘤疾病保险》(基本保额10万元)、《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基本保额2万元)和《康健华尊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最高保额400万元)等多款保险,涵盖重大疾病、特种疾病及医疗等多项保险责任,保障较为全面。
确诊后C女士陆续向新华保险提交理赔,截至2024年3月,新华保险已累计赔付超80次,赔付金额达194万元。其中,特定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癌症住院津贴保险金等赔付74次,赔付金额149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恶性肿瘤保险金、癌症确诊保险金等赔付45万元;并豁免了《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后续18期保费6.6万元,而且她的《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及《康健华尊医疗保险(费率可调)》合同依然有效。
多数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的药物治疗和康复治疗,甚至终身服药,后期治疗花费巨大。除了早发现、早治疗外,充足的经济支持是必要的前提,因此拥有足额保障的保险产品方能全面抵御风险。
供稿:新华保险乌兰察布中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