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综合执法检查:为旅游旺季保“价”护航
日期:07-15
本报讯(记者 李璟)旅游旺季到来,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打响“中国草原避暑之都”城市品牌,7月1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走进我市各大商超、消费场所开展监督管理检查,对各经营场所是否明码标价、规范经营进行巡查,切实为消费者提供舒适放心的消费环境。
巡查现场,工作人员重点检查商超、餐饮经营户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食品原材料购进查验、索证索票等是否落实,预包装食品是否在有效期内等。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要求各餐饮经营单位对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必须做到统一,不得出现“两套菜单”,清晰、规范计价单位表述,坚决杜绝“时令价”等模糊表述。酒店、宾馆、民宿等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商场、市场零售单位及社区团购、外卖电商等平台对降价处理销售的商品,必须保留降价前七日内实际销售的相关资料,以备核查,严禁价格欺诈。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还发布了《规范全市旅游市场价格提醒告诫函》对列入政府管理价格的各旅游参观景区(点),要求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政策,并按要求落实好对特殊人群的优惠政策。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郭宝宁表示,市市场监管局将密切关注并持续加强对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全市旅游业及相关行业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45 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