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邓秀秀
为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民商事领域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和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特点,市政协积极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接,有序推进“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让政协委员参与诉源治理,以点带面、以面促势、多元联动,扎实推动政协制度优势向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转变,使多元解纷的触角向群众家门口延伸,促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精心制定方案建立化解机制
市政协积极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对接,在2023年8月23日,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各级政协、政协委员深度参与基层治理工作,运用法治手段保障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年10月19日,全市法院系统“人大、政协+法院”诉讼治理、执行警务化工作推进会在商都县召开,会上就推动“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2023年11月21日,市政协和市法院联合下发了《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责任领导、主要职责、工作规则、工作要求,切实推动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落地。
强化特邀调解员队伍建设
为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特点,在《关于全面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之初,市县两级政协就严格落实选人标准,选择政治意识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及民事调解工作经验,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市政协委员或常委,由市县两级法院聘任为特邀调解员。截至目前,政协特邀调解员达165名。
申燕午就是其中一名特邀调解员,作为经济企业界政协委员,他充分发挥所在界别优势,积极联系界别群众,成功调解多起银行借贷纠纷案件。他说:“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一定要把热心和耐心融入到工作中,让当事人感受到温暖和关怀。不能只是坐在调解室调解,更重要的是去实地调研、了解情况,只有摸清事情原委,才能合法合情合理开展调解工作。”(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