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尔湖农牧业产业融合二期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日期:06-26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察尔湖农牧业产业融合二期项目
项目概要:位于兴和县城关镇杏花沟、小田士沟村,日屠宰牛50头,羊300只。总投资2131万元。
2、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1)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H2S、NH3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采用“机械格栅+调节+气浮+A/A/O+MBR膜+过滤系统+二氧化氯接触消毒”工艺处理后,出水作为灌溉用水回用于察尔湖农牧业的种植区,不外排。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加强绿化等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各类固废分类收集、贮存及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兴和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梁金宝:1394745645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内蒙古晓山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逯工:18004717840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j0rj-8A_e7a9Hfe54BJ1w
提取码:v3uq
可至察尔湖农牧业产业融合二期项目厂区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616702875@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