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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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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乌兰察布日报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坚持“五学联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日期: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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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崔峻峰 通讯员 于洁

今年以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结合公安队伍和公安工作实际,坚持“五学联动”,切实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精心安排学。第一时间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安排表,绘制“路线图”,明确学习内容、时间步骤、有关要求等。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学习教育安排,确保学习教育有时间安排、有重点内容、有具体抓手、有进展成效。

以上率下学。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组织会议的第一议题,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带头学习《条例》,做到先学先知,以“关键少数”学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学。截至目前,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5次、各支部开展学习173次。举办第一期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发言,开展研讨交流,促进共同提高。

丰富载体学。依托公安内网、“平安乌兰察布”微信公众号及警辅通,转发《条例》图文、学习问答等,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线上知识测试,线下参观学习,实现党纪学习教育全覆盖。

严督实导学。局党委班子成员负责对所在党支部、分管部门党支部督促指导,督察部门负责对全局党支部督促指导。工作中,围绕各党支部及广大党员“学不学、学什么、怎么学、学得怎么样”的问题,认真念好查、看、问“三字诀”,以查促学。督察部门通过“数字督学+现场督学”模式,检查督导各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深度结合学。把学习《条例》与加强正面引导、反面警示、促进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宣传身边典型,引导全警见贤思齐、廉洁担当。督察部门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引导全警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法制部门落实网上巡查预警、案件交叉检查等制度,查纠结合、纠教结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