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25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乌兰察布日报

丰镇市久福小区:楼房外墙脱落砸坏住户车,物业公司该担责吗?

日期:06-07
字号:
版面:第06版:本土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李梦娜

近日,丰镇市久福小区住户索女士的老年代步车被从楼房顶部脱落的水泥块砸中,导致车辆前挡风玻璃破碎,机盖处凹陷,老年代步车周围散落着大量碎玻璃碴,现场一片狼藉。

看到自己的爱车受到如此严重的损伤,索女士十分心痛。她随即联系了小区物业公司,希望他们能够对此事给出一个合理的处理方案。然而,物业公司却表示该事件并不在其职责管辖范围内,拒绝了索女士的索赔要求。这一结果让索女士感到十分无助和困惑。她表示,作为小区的业主,她每年按时缴纳物业费,就是希望在有需要时能够得到物业公司的帮助和支持。然而,在车辆受损这一关键时刻,物业却拒绝赔偿,这让她感到非常失望。

“楼顶的水泥块掉下来砸坏了车,物业说这事不归他们管,那我的车该谁来给修呀,这可让我怎么办。”索赔无果让索女士很苦恼,她认为车停在自家楼下,无故遭受了飞来横祸很是委屈,而作为小区的管理方,物业公司理应担负起监管小区安全隐患的职责,并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协调解决赔偿事宜。

随后,索女士联系到丰镇市住建局及丰镇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并说明情况,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了解情况后相继赶到久福小区进行实地走访,并与索女士和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的协调。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说明了居民交付的每平米0.4元物业费的服务内容,其中并未包含修缮楼房墙体的内容;而且在该事件发生的前不久,因为风大、降雨等天气原因,物业特意在每单元楼门前张贴过提醒居民谨防高空坠物的警示宣传页以提醒业主。但索女士认为,物业作为小区的服务方,简单地张贴宣传页并不能实际解决根本问题,所以物业理应给予赔付。经过三方两个多小时的沟通协商,索女士与永安物业就维修和赔偿事宜达成了共识。物业最终表示愿意以减免物业费的方式帮助索女士减轻维修代步车的费用负担。

丰镇市永安物业工作人员梁秀清说:“因为丰镇久福小区是老小区了,年久失修,还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导致近日楼顶的水泥片遇到刮风天气往下掉落,且不幸砸中了业主的车,虽然这个事情不在我们的责任范围内,但考虑到这位业主家庭比较困难,还供了两个大学生,最后经过多方协调,决定给予这位业主免除两年半的物业费。也希望小区的业主以后停车,一定要停在没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这样对于大家都好。”

丰镇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范洲清表示:“在接到群众的诉求后,我们积极与业主和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希望找到最佳解决方案。经过三方的共同努力和友好协商,问题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并且双方对解决结果均表示满意。”

此次丰镇市久福小区墙体脱落砸坏居民代步车问题的协调和处理,不仅体现了职能部门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重视,也展现了他们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能力,而物业作为服务小区居民的“管家”,也积极表现出对居民的关怀,这也让居民感受到了温暖,进一步增强了居民对物业管理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