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对自治区加快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提出一系列重大支持政策,明确了闯新路、进中游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具有极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各族群众的深情厚爱,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内蒙古发展的关心支持。
乌兰察布市坚持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全市的“头号工程”,各级党委、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在大局下谋划、在全局中思考、在大事上作为,结合政策落地工程,把落实国务院《意见》与落实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北”工程攻坚战等国家战略和国家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支持政策结合起来,一体研究、逐条梳理、逐项细化,把政策红利转变为现实生产力,把每一项政策都细化为具体的工程项目,真正让政策从“纸上”落到“地上”,全力推动《意见》在乌兰察布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坚持围绕主线、聚焦主线,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动《意见》落实,首先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彻到各项工作中。我们认真执行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的六个促进条例,深入贯彻自治区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族人民倍加珍视大团结的良好局面,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一是始终树牢主线意识,确保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毫不偏离主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深学细悟其中的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在“七个作模范”上体现担当作为,让“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更加深入人心。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教育引导各族人民更加由衷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精心呵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以理论研究、宣传教育、政策法规“三个体系”建设为目标,引领和推动全市将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各项工作中,常态长效地抓下去,养成习惯、成为自然。
二是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做任何工作、办任何事情都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把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纳入各部门单位“三定”方案,推动将有关要求写入社会组织章程、企业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市民公约,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各族干部群众的生活,成为行为准则和日常习惯。修订完善不符合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新制定政策法规的前置审核、备案审查,以主线的落实促进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三是扎实做好重点工作,努力创造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持续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讲清“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算好“惠民账”、办好“心头事”。全力实施好温暖工程,推动“源网站户”全链条改造提升,探索构建新型智慧供热采暖模式,彻底把群众反映强烈的供暖问题解决掉,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各族群众。持续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坚定不移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确保各民族青少年掌握和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持续打响“北疆文化”品牌,高质量推出彰显北疆文化风采的文化产品和体验项目,引导各族群众更好感悟中华文脉、增强文化认同。
坚持培育产业、优化结构,积极构建具有地域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意见》从四个方面就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作了要求部署,为我们提供了“一揽子”利好政策,进一步坚定了乌兰察布市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信心和决心。(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