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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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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乌兰察布日报

察右中旗人民法院:让各族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日期: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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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郝建国 通讯员 王泊程

近年来,察右中旗人民法院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有效途径,把普法宣传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桥梁纽带,通过为需要帮助的各民族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让各民族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每周三下午3点,在察右中旗人民法院的会议室里,法官以及法官助理们围坐在长桌旁,面前摆放着厚厚的案卷和资料。他们专注地讨论着每一个案件的细节和难点,每当有争议点出现,他们踊跃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这是察右中旗人民法院从2022年开始实行的“周三见”制度,通过对近期拟判定的案件进行集中研判,然后法官将按照研判结论进行审判。

“‘周三见’是我们院里制定的一项专业的法官会议制度,它总共有三大功能,第一就是统一各类案件的裁判尺度,做到同案同判,类案类判。因为不同的法官对同类的案件审判的时候会有不同的看法,对法条也有不同的理解,以前有时候会有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但是自从有了周三见以后,就会做到同案同判,类案类判,这样出于察右中旗法院的案件就是统一的裁判尺度。第二就是能够落实院庭长案件审判监督管理的职责。第三是能够提高法官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他们的审判业务能力。”察右中旗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冰说。

除了“周三见”外,察右中旗人民法院还充分利用巡回法庭和蒙汉双语法官,为各民族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察右中旗人民法院在蒙古族聚居地区建立法官联系点,配备两名“双语”法官,每半个月到各联系点走访,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有效解决了偏远地区群众诉讼难的问题。并通过与牧民促膝交流,讲述法律知识,倡导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家庭美德和人际关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民族团结。同时,在蒙汉聚居地区设立农牧巡回法庭,安排两名“双语”干警,为各民族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在送达诉讼和法律文书以及开庭审理时运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使涉少数民族案件纠纷得到及时处理,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避免了因当事人语言不通产生分歧和看法,减少了不必要的诉累,也让他们在自己的语言环境中就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公正。

“作为双语法官,去到牧区以后我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到他们的想法,也可以让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以后,可以了解到这个案件的纠纷点、争议焦点在哪里,然后向双方当事人普及他们在案件当中的权利、义务,可以更好地调解。调解结果双方当事人也比较满意,这样有利于民族团结,也能让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当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察右中旗人民法院辉腾锡勒法庭庭长王中华说。

为了最大化便民利民,察右中旗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1个绿色窗口,配备蒙汉兼通工作人员1名,及时为群众提供案件咨询、诉前保全、立案受理等司法服务。此外,察右中旗人民法院还开设了民族团结进步展厅,展示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果等内容,形成了一个对外宣传党和国家民族团结政策、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的良好平台。察右中旗人民法院也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区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