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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乌兰察布日报

关于东昕商城北侧临时建筑限期拆除的公告

日期: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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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要闻 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乌兰察布市东昕商城项目位于永安路以西、阳光宝宝幼儿园以北、递馨电力小区以东。2013年8月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证,同时于该项目东北角建设了临时建筑。

由于该项目临时建筑现已超过批准期限未予以拆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应当责令限期拆除。

现我局依法向建设单位发布本公告,通知该项目建设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协商拆除临时建筑相关事宜。如到期未到我局协商,将视为放弃拆除临时建筑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我局将依法要求该临时建筑的实际使用人自行对该临时建筑予以拆除。

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