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虽设“禁左”标志, 集宁区一些司机仍我行我素,违反交规
日期:04-08
●虎山公园北门门前路段驾驶员违法行驶现象太“频繁”
本报讯 连日来,记者在集宁区各路口走访时发现,有很多机动车在个别路口存在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这些不文明行为不仅扰乱了交通秩序,也给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带来了潜在威胁。
“从虎山西路往虎山东路方向去,马路右边立着一块很大的牌子,明确写着‘禁止左转,公交车除外’。但是想要前往解放大街和光明路的市民在开车行至此处时,纷纷直接左转,根本不按照指示牌行驶。”3月29日,在集宁区虎山公园北门,市民王静说。
记者在此处观察了一个小时,发现有不少车辆从虎山西路直接左转至光明路,也有的选择在虎山公园北面东侧的电动门处掉头,而电动门处道路上画着黄实线。虽然虎山西路与虎山东路的“接头”处有明显的指示牌,但是驾驶员们几乎都视若无睹,“任性”左转。
记者从市公安局集宁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了解到,虎山西路有明确的禁止左转禁令标志,所以由虎山西路直接左转至光明路是违法行为。虎山公园北面东侧电动门处也是不允许掉头的,因为此处道路上画着黄实线。这两种行为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标线,处罚力度为驾驶本记1分,罚款150元。如在此处需进入解放大街,驾驶员可以顺虎山西路直行,进入虎山东路后,前进至第一个路口左转,再由建桥路绕行至解放大街。也可以顺虎山西路直行,进入虎山东路后,在保证交通安全的情况下,于无实线处掉头。
本报记者提醒: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民在行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禁令标志,按交通规则行驶,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徐楠 实习生 刘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