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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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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改建100套保租房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有个“家”

日期: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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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孙国俊 通讯员 诺琪

为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去年以来,集宁区盘活闲置房产,优化留人环境,改建1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走进温馨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电视、沙发、床一应俱全,电磁炉、茶几、衣柜、窗帘应有尽有,住户可实现拎包入住。

“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利用闲置低效的商业办公用房和部分存量闲置住宅,改建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有100套住房分布在温馨小区、怡园小区、盟豪佳苑、建设街原住保中心办公楼,方便新市民、青年人就近居住。”集宁区住保中心工作人员兰肇鑫说。

记者了解到,本着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集宁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充分考虑户型面积、采光取暖、功能配套等,科学规划设计,合理确定标准,房屋面积在70平方米以内,满足多元化、人性化需求,既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又解决了好不好的问题。

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集宁区城镇无自有住房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包括新就业大学生、基本公共服务人员、非户籍常住人员、产业园区职工等群体。年满十八周岁,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集宁区无自有住房;集宁区非户籍常住人员需要持有本区居住证或在集宁区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区范围内正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均可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此外,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分配工作流程还明确了准入条件、租金定价原则、分配管理方式、后续运营等内容,实现申请、看房、选房、签约、缴费等一站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有效提高房源分配效率。

“目前,1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已装修完毕,家具家电配备齐全,房屋租金低于市场价。”兰肇鑫说。

集宁区盘活闲置房屋,用好存量房源,将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多措并举筑牢新市民、青年人“安身之所”,会让他们有更加长远的职业规划,有利于释放活力和创造力,也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