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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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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乌兰察布日报

保护少年的你 向校园欺凌说“不”

日期: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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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本土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鲍娜 李梦娜 刘佳鑫 实习生 南海青)“你不要以为你学习好就了不起,老师护着你,我们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3月26日,在集宁区民建路小学六年级七班的教室里,一场由学生自编自导自演的校园欺凌情景剧在集宁区桥东派出所民警和全班同学的见证下拉开序幕。

情景剧假设以一名高个女生为首,两名男生为爪牙的“校园欺凌团伙”在教室的角落里欺负一名短发女生。短发女生被“校园欺凌团伙”成员来回“推搡辱骂”,而围观同学只是喧闹嘲笑,无一人上前解救。见此情景,桥东派出所民警及时出面进行制止,现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小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促进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在普法宣传活动中,集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张丰化身“法治老师”,以“杜绝欺凌共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结合现实生活中发生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件,为学生们讲解了防范校园欺凌、家庭暴力等方面的知识。

集宁区桥东派出所民警们还走进各年级教室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情景再现、互动问答、警示教育和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让学生们在真听、真看、真感受的氛围中辨别校园欺凌,引导学生们要学会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遇到校园暴力时要敢于说“不”,并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或直接拨打110进行报警求助,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年级七班学生李可心告诉记者:“今天民警姐姐走进教室,教我们面对校园欺凌时应当如何处理。让我明白了面对别人受欺凌时,要勇于出面阻止,不能袖手旁观。同学们要携手一起对抗校园欺凌,阻止校园欺凌的发生。”

据悉,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有效防范与遏制校园霸凌事件发生,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集宁区公安分局联合多家单位共同走进全区各中小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学生们在参与中学习法律知识,在实践中感受法治精神,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截至目前,集宁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入校宣传讲课37次,累计受教育人群19240人次。

集宁区桥东派出所民警张乐瑶说:“通过此次普法教育宣传活动,不仅可以让学生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赋予学生们面对校园欺凌敢于说‘不’的勇气;同时还可以让学生们学会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将法治理念根植于未成年人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