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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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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乌兰察布日报

兴和县:多措并举促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日期: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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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李璟 通讯员 张皓

今年以来,兴和县委巡察机构紧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内容规定,探索实施“1234”工作法,进一步夯实整改促进机制,在强化巡察整改上见真章、求实效。

“一次培训”,促进巡察整改质量提升——

为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有效整改,县委巡察办坚持以加强培训促整改提质,不断优化巡察整改培训内容,在每轮巡察集中反馈后,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就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如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如何拟定整改方案、集中整改情况报告和整改台账,如何准确把握整改时间节点、程序要求等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详细解读,并对目前各单位在整改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和疑惑进行了一一解答和指导,督促帮助被巡察党组织规范有效开展整改。

“双向沟通”,排除巡察整改后期障碍——

积极探索构建“双向沟通”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情况的工作规程》,实现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相互协作、共同发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有力解决,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十五届兴和县委巡察工作以来,县委巡察组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与被巡察的30个党组织开展巡察撤点前双向沟通工作,就集体分析研判后的33个问题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达成共识;针对12个疑难、复杂问题与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反复磋商,探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会商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了巡察精准“画像”,为后期巡察整改排除障碍。

“三方会审”,构建巡察整改责任体系——

今年以来,县委巡察办强化过程管理和督导推进,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三方会审”工作机制,对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等进行审核评估。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部分整改疑点、难题进行说明,会审组当场提出审核意见,提出下一步整改要求。同时,按照时间节点还对整改各个环节进行持续监督检查,确保巡察反馈问题高效清零。

“四方衔接”,释放巡察整改叠加效应——

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兴和县委巡察工作协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制度机制,推动纪检、组织等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巡察,在成果运用、整改互督等方面做好衔接。今年以来,兴和县委成立监督贯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委将十五届兴和县委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发现的26个突出问题录入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实时监督被巡察党组织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县委组织部把巡察整改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结合,将落实情况纳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强化对巡察整改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全链条压责,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