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2023年1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对集宁区白海子镇人民政府境内的七苏木车站集二线以南、京宁电厂自建铁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京宁电厂东北角以东范围内,及208国道、G55高速、G6高速两侧500米内的所有散埋乱葬坟墓进行迁移。
一、迁出时间
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24年4月8日截止。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按照无主坟墓进行平除处理。
二、迁坟方式
自选墓地,自行迁出。
三、补偿标准
参照集宁区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四、补偿手续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集宁区白海子镇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
吴振宇 15848459955
特此公告
集宁区白海子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