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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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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乌兰察布日报

增强巡察工作合力 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日期: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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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卢济安 通讯员 张皓

近年来,兴和县委巡察机构把巡察发现问题作为衡量巡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增强巡察工作合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为“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发现问题质量——

巡察前对被巡察单位进行认真分析,掌握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有关问题,有的放矢开展巡察。由巡察办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信访局、审计局、公安局等部门,收集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评价意见。巡察工作要坚持政治巡察的导向,适时组织巡察办、巡察组、巡察人才库的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四个聚焦”,以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开展巡察工作。

聚焦巡察重点内容,突出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适应基层特点,回应群众诉求,盯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巨贪、黑恶势力等背后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处事不公,在征地拆迁、惠农惠民等工作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等方面问题,着力查找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突出问题,形成震慑。

科学应用巡察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精准性——

用好谈话手段发现问题。注重用好个别谈话这一发现问题主要手段,力求听到真话、谈出实情。积极做好访谈前的各项准备,掌握谈话对象基本情况,拟定谈话提纲,确定谈话重点,要求每位谈话对象在谈话时,必须谈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存在的问题,必须谈自身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中存在的不足,必须谈自己改进的方向和打算,使访谈真正成为发现和反映问题的重要手段。

强化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意、了解民情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精心组织暗访,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矛盾比较突出、问题相对集中的地方和单位,近距离接触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集中调阅被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信访反映、审计报告,以及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全面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针对查阅资料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努力从中挖掘问题线索。提高各相关单位配合程度,形成工作合力。

巡察工作开展前,县委巡察办针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与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了解近年来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违纪违法案件情况、问题线索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财政审计等方面情况,以能够发现有质量的问题线索为目标,向巡察组就进一步发现问题线索的方向和着力点提出建议,提高巡察发现有效问题线索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