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新规来了! 3月1日起,快递擅自放驿站最高罚3万元!
日期:02-28
□本报记者 鲍娜
“没有电话或信息通知,快递员就直接把快递放到驿站。”近日,集宁区市民李圆圆向记者反映称:快递员经常不通过收货人确认就直接将快递放到快递驿站。快递驿站都是个人经营,开门营业的时间不固定,经常因为经营者的个人原因导致收货人取不到快递。
李圆圆告诉记者:“我工作比较忙,平时的个人衣物、生活用品以及学习用品等都是从网上购买。可快递员在送件的时候经常没有联系我就把快递放到小区的驿站,甚至有时候放到小区门房或是门口超市。好几次我都没有拿到货,可物流信息却显示‘已收货’。还有几次快递放到门房被别人误拿走,害得我损失了上百元。我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情况,结果也不了了之,真希望出台一项法律法规好好管理这种行为。”
带着李圆圆的疑问,记者采访了乌兰察布市邮政管理局综合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
据市邮政管理局综合办公室刘主任表示,市民反映的这种情况,马上就要有办法监管了。从2024年3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就要开始实施,其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该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的,是为了加强快递市场监督管理,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和安全,维护用户、快递从业人员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收件人可以签字或者其他易于辨认、保存的明示方式确认收到快件,也可指定代收人验收快件和确认收到快件。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刘主任告诉记者:“快递业务的新规对市场规范和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快递新规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快递行业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度,促进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同时也会对快递公司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挑战。新规实施后,快递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快递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物流效率和配送能力,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