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国俊 通讯员 张皓
去年以来,兴和县委巡察机构始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将村级巡察列为重点内容,将农村集体“三资”作为重点关注,通过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以巡促建,为推动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突出把握巡察重点。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惠农补贴资金等作为监督内容的重中之重,在十五届县委巡察中,将“围绕乡村振兴巡察”“乡(镇)村一体巡”“直接巡村”方式有效结合,对4个乡镇党委及其所辖的59个村级党组织和规模较大、资源资产富集、集体资金较多、信访量较大的15个村级党组织,聚焦党务村务公开、集体资金、民生项目资金、乡村振兴等长期任务中的工程项目建设以及群众反映事项开展巡察监督,有力推动实行“村账乡管”,有效促进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突出统筹巡察力量。针对业务范围广,专业性强等巡察工作特性,克服巡察固定力量与巡察任务不相匹配的困难,在现有巡察组干部的基础上,抽调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及乡镇、熟悉农村工作有关人员参与巡察工作,配强巡察组力量。同时,全面总结历次巡察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针对在农村常见、多发问题进行案例分析,开展对村巡察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巡察干部分析研判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的能力水平,助推巡察发现问题更加全面,定性更加准确。
突出强化巡察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全面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巡察发现的农村“三资”问题,挖掘深层次原因,在将有关问题反馈乡镇和农村整改落实的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督促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对共性、普遍性问题的专项治理,为全面系统整改,深化基层治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通过巡察,共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重点问题230个,涉及村居数74个,有效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