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薪酬”变“心愁” 兴和县公安局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5万余元
日期:01-31
本报讯 “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辛苦挣来的血汗钱终于拿到手了,感谢兴和县公安局帮我们追回欠款,现在我们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1月24日,市民冀某、郝某某等人将一面印有“持正义秉公办事,为民工讨薪维权”的锦旗送到兴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手中,以表达对他们的感谢之情。
时间回溯至1月5日,兴和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接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执法队移交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孟某某在兴和县某公司承揽彩钢项目建设中拖欠10名农民工资52000元,并携款逃跑。
获悉情况后,兴和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当即进行部署,因孟某某是赵某某承揽工程的二级包工头,逃跑后至今下落不明,民警随即找到承揽工程的一级包工头赵某某,经反复沟通协调,赵某某同意垫付所欠款项。1月7日,民警将52000元工资全部发放到了农民工手中。
“我们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兴和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海军表示。下一步,兴和县公安局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刀把子”作用,依法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嫌疑人,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朱子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