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锦鹏 通讯员 连冠华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救助决策的部署要求,聚焦低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民政系统开展了低保领域上下联动巡察,查找被巡察党组织低保救助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救助政策惠及困难群众。
上下联动,创新监督方式。市委成立1个专项巡察组,分别巡察市民政局和兴和县民政局;其余10个旗县市区各成立1个专项巡察组,巡察各地民政局。市委专项巡察组负责统筹指导10个旗县巡察组低保领域巡察工作,统一召开动员会、统一安排工作进度、统一细化监督重点、统一运用巡察成果,并定期召开巡察工作会,及时沟通信息、会商解决联动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同时,将旗县市区巡察组发现的重点问题写入市委专项巡察报告,统一向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加强成果共通共用共享,确保“联”在实处,“动”出成效。
聚焦关键,把准监督重点。巡察前,市委巡察办联合市民政局低保中心列出低保领域5个方面73条问题表现形式,确保专项巡察方向不偏、重点不散。巡察过程中,市县专项巡察组围绕“三个聚焦”要求,紧盯低保办理、发放过程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重点,共发现落实责任不到位、执行政策打折扣、推动工作不扎实等173个问题。
压实责任,用好监督成果。在市级层面,推动市民政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各地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成低保金增发、减发、停发等相关手续;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对象信息核对和预警信息核查反馈的通知》,推动预警信息的核实核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在县级层面,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被巡察单位,督促相关部门整改,确保巡察整改质量。同时,市县专项巡察组分别向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0条,目前已办结1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