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锦鹏 通讯员 连冠华
十五届察右后旗旗委坚持巡察工作与从严治党同向发力,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以“四共四加强”为抓手,充分发挥组织优势,不断深化协作配合,积极推动巡察监督与组织监督贯通融合走深走实,助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工作共商,加强履职意识。由旗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参加全旗巡察工作会议、巡察工作推进会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旗委书记专题会,积极谋划推进旗委巡察工作。在旗委统筹领导下,巡察机构与组织部门共同参与制定《关于选派新提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实践锻炼的实施意见》《中共察右后旗旗委巡察整改监督办法(试行)》等巡察制度。每轮巡察前,旗委巡察办就巡察对象、巡察重点以及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人选和任务分工,提前征求组织部门意见,共同谋划推进巡察工作。
坚持信息共享,加强监督实效。巡前,根据掌握的被巡察党组织情况,旗委组织部基层党建、干部监督等相关科室列出提交巡察组的重点事项清单,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日常调研督导发现问题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等,协助巡察组做好各项巡察工作。巡后,旗委巡察办及时向旗委组织部移交巡察发现的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旗委组织部把巡察发现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推动巡察和干部监督信息共享、互通有无。
坚持队伍共建,加强组织保障。在人员编制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按照“人岗相适”原则优先保障巡察工作需要,选优配强巡察队伍。截至2023年3月,察右后旗旗委巡察机构共配备干部28名,其中35岁以下年轻干部占28%,本科及以上学历占89%。由纪委常委担任巡察办主任,选派党性强、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3个常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旗委组织部每年年初向旗委巡察办提供上年度新提任科级干部名单,旗委巡察办根据巡察任务确定选派人员名单,以制度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抽调干部到巡察“熔炉”锻炼。(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