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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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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乌兰察布日报

最美不过夕阳红,老人再婚将何去何从?

日期: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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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本土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鲍娜

最美不过夕阳红,许多单身老年人在进入晚年以后希望能通过“黄昏恋”找到新的人生伴侣。但是老年人再次步入婚姻殿堂的同时,也会面临许多社会问题、家庭问题以及法律问题,例如周边亲朋如何看待再婚老人、子女们对再婚老人的态度、再婚老人领取结婚证的问题以及未来老人离世后的财产分割等各种问题。

近日,记者就老年人再婚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

在桥东街道东民建社区的老年活动中心里,62岁的陈锦云向记者讲述了她身边一位老年再婚朋友的情况。据她介绍,她的朋友蔡姐今年68岁,今年春节期间,在老年活动中心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邹先生。70岁的邹先生在外地经商多年,与前任妻子离婚二十余年,育有两子一女。二人相识后一直相处十分愉快,也打算一起携手共度人生最后的旅程。但是在领取结婚证的问题上,二人发生了争执。

陈锦云告诉记者:“蔡姐是个‘恋爱脑’,一门心思跟人家好,如今在一起生活快一年了。每每说起与邹先生和他子女相处的事情时,总是眼泪汪汪的。她告诉我,因为没有领结婚证,在一些关键的事情上,她从来就没有发言权,毕竟他们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邹先生的子女对她也不当回事,甚至在说话时还透露出她只是邹先生一个可以随时丢弃的‘女朋友’,不需要在意和尊重。如今,她非常后悔自己当时没有领结婚证,可是想离开却又舍不得与邹先生的感情,毕竟邹先生在各个方面的条件都不错,而且对她照顾很周到,出手也很大方。”

在前进路街道为民社区的老年活动中心里,75岁的李明五年前老伴因病过世,子女工作太忙无暇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于是老伴过世的第二年,孩子们雇佣了钟点工李阿姨来家里做饭收拾家务。63岁的李阿姨丧偶多年,二位老人也在接触中产生了感情,于是就向双方子女表示要正式生活在一起,打算领取结婚证。

李明说:“一张结婚证,其实就代表了双方的诚心诚意。我当时和小李决定要一起生活时,就把孩子们召集在一起,把很多事情都说得很清楚。因为小李是农村户口,在养老和医疗方面,孩子们担心没有保障,万一以后老人生病会增加孩子们的负担。我老伴去世的时候也留下部分积蓄,孩子担心财产会被分割或侵吞。于是我当时就写好财产分配书和遗嘱,带着孩子和小李一起去公证。后来我们就正式领证结婚,老人彼此尊重,孩子们也相处的很好。我觉得老年再婚和年轻人初婚是一样的,要彼此尊重,以负责任的态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针对老年人结婚领不领取结婚证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乌兰察布市第一律师事务所李律师。据他介绍,我国《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放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李律师说:“婚姻登记,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必须履行的程序。没有履行这一程序的应视为无效婚姻。而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合法登记,却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别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这就构成了事实婚姻。对于事实婚姻,过去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为保护家庭关系的稳定,维护安定团结,准许在一定时期内承认其事实婚姻关系,进而承认双方继承权。但是,自1994年国家民政部公布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后,不管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只要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其婚姻关系一律无效,基于夫妻关系而产生的继承权也得不到法律保护。由此可见老年人结婚必须领取结婚证才可得到法律保护。”

记者感言: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对于中老年人包括婚姻在内的正当诉求,社会要积极正视并给予支持。真正为中老年人好,就应尊重他们的意愿,以他们愿意接受的形式,提供相关的服务,破解潜在的羁绊,清除后顾之忧。“夕阳红”应该是美好而温馨的,谁都无权过度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