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机遇求突破 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日期:12-12
□本报记者 邵敏丽
近日,《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出台,明确提出了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为内蒙古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内蒙古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在内蒙古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在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
我市位于中蒙俄国际物流大通道前沿地区,既便利对接京津冀国内大市场,又是国际开放口岸门户,具有独特的联动发展和功能互促发展区位优势。
《意见》印发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制定了乌兰察布市落实《意见》的《工作任务清单》和《重点项目清单》,明确了127项具体工作任务,确定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提出了将要实施的重点项目104个,总投资943.92亿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常亚宁告诉记者,在“加快构建现代能源经济体系”的大局中,我市按照“规模化布局、专业化开发、集约化利用、产业化推进”原则,在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上走出了符合自己实际的新路子。目前,全市清洁能源并网装机容量达到823万千瓦,位居全区第三;先后引进了三峡、国电投、远景、运达等多个头部企业,实施了三峡全国首个“源网荷储”一体化等一大批示范项目,“乌兰察布—北京”输氢管道已纳入《石油天然气“全国一张网”建设实施方案》和《意见》中,我市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已成为内蒙古样板。
谋划推进重大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是发改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数据可以证明:2023年全市计划实施重大项目306个,总投资1694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437亿元,较同期增加14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109%,较同期增长15.5个百分点。全市争取上级预算内资金12.2亿元,涉及农牧林水及生态保护、城建、社会事业、以工代赈示范、易地扶贫搬迁专项等重点领域。组织申报并发行了23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发行规模15.47亿元。组织申报了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共储备项目227项,总投资177.06亿元,申请额度129.55亿元。
站在乌兰察布市全域的角度,该如何抓好意见的落实,常亚宁说:“要充分发挥发改委参谋助手的职能作用,抓紧推进谋划有关重大项目实施,在任务落实上出实招。特别是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主动与自治区厅局沟通对接,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更多的项目、政策支持,推动我市在全面落实五大任务中展现新作为,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上实现新突破,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乌兰察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