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不是“私人订制” 随意圈占小区公共区域已违法
日期:12-08
●一楼业主私自扩院
本报讯(记者 朱旭敏)通往楼顶的楼梯被顶层住户封闭,楼道里随意堆放杂物和鞋柜,楼下区域有人私装地锁用于自家停车……在我们的生活中,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的现象屡见不鲜。
小区公共区域成了人人都想吃的“唐僧肉”,其根本原因是对利益的追逐。同时,多数业主缺乏意识,无形中助长了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的风气。
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无论是新小区还是老旧小区,都不同程度地有着公共空间被占用的情况。细心的居民或许会发现,不知何时开始,小区的绿化带少了,楼道间、楼门口及拐角处都有堆积的杂物。“圈占最多的就是一楼扩院子种菜了,说实话夏天还行,种上菜绿油油的,虽说不是修剪得有形状的绿化带,但也至少绿油油的,看着还可以,但到了冬天,院子里就有点乱了,圈地用的各样的铁网看着非常乱,小区变得破破烂烂。”家住工农北路某小区的赵先生说。
无独有偶,家住百旺家苑的秦女士也有同样的烦恼,夏天时小区不少地方都被种了豆角、小葱等蔬菜,到了冬天,被圈占的地方已经是一片狼藉。
“跟物业多次反映过,物业也和一楼的住户沟通过,但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菜已经种进去了,再清理老人也不干,只能做思想工作,承诺明年不再继续种,但第二年还是照旧。”秦女士无奈地说。
除了圈占小区公共区域种菜,把公共平台圈占成自家私有地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家住光辉小区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住一楼,楼顶的住户将天台圈了起来,搭建的屋檐突出来,下雨下雪后的水都顺着屋檐滴了下来,破坏了原有的楼顶排水系统,长此以往他十分担心楼体的安全。“也反映过,但是楼顶的住户非常难沟通,就不了了之了。”刘先生说。
公共空间是每位业主的共有利益,随意占用不仅侵占了大家的利益,还可能会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业主不得侵占。《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同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