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佳敏 实习生 刘佳欣
红光搭配冷白光,猪肉更鲜嫩;红光搭配暖白光,熟食更诱人;红光搭配正白光,水果更新鲜……一直以来,“生鲜灯”常见于市场、超市、生鲜店等,但从12月1日起,这种用于提亮食物色泽的“美颜神器”在生鲜市场内全面禁用。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自今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再使用“生鲜灯”将属于违法行为,违反规定者将被警告或处罚。
《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各地市场上的“生鲜灯”还在用吗?记者走访了中心城区大型商超、农贸市场,进一步了解中心城区生鲜灯“禁用”政策的落实情况。
商家:食品“美颜” 品质才是第一位
12月1日上午11时,记者走进了集宁区联营农贸市场。在水果、蔬菜等区域,已看不见色彩艳丽的“生鲜灯”,而是改成了统一的正常照明灯;在猪肉、牛肉销售区域,“生鲜灯”也全部“禁用”,改换成了“白灯”,醒目位置还悬挂了有关更换“生鲜灯”的告知宣传标语。
市场内一家销售本地猪肉的摊位前,只见自然光下,肉品颜色自然,新鲜红润。经营户拎起一坨后腿肉,向记者展示了自然灯下的猪肉与不照明情况下的颜色对比,肉眼看颜色差别并不大,不过,色泽明显不如“生鲜灯”下色彩艳丽的“美颜肉”。
“今天的肉质很好,给我来点。”“您买的肉称好了,给您找钱……”在肉制品销售区域,商家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正值下班点,市民前来购买的身影不断。
“只要自己家的肉质好,用什么灯都无所谓,我经营肉铺20多年了,一直用的都是白炽灯。”一位刘姓店家告诉记者,自己家的猪肉是从商都县进来的现杀猪,肉质鲜嫩美味,经得起顾客检验。
记者走访多家肉铺,几位店家告诉记者,接到通知要求更换照明用具,大家就一致按照要求换掉“生鲜灯”,换上白色或暖黄色的普通照明灯具,虽然肉制品失去了原先的“滤镜”,但是销售额基本没有太大浮动,老顾客还是会照常光顾。
联营菜市场市场管理员姚海强告诉记者:“早在十多天前,就已经与商户们沟通更换掉了所有美颜“生鲜灯”,统一将‘生鲜灯’更换为全光谱自然灯光,公开告知广大消费者,让大家放心安全选购产品。”
记者注意到,水果摊位和海鲜销售区域也使用普通灯具照明。联营农贸市场水果销售区王凤霞的摊位上,橙子、菠萝、草莓……几十种水果陈列整齐,色泽饱满,引来不少顾客光临。细心的王凤霞将新鲜水果和打折的水果分开摆放,以便市民挑选到更优质的水果:“水果新鲜与否,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只要品质有保证,不使用‘生鲜灯’也不会影响销售。”
记者还走访了中心城区的家家悦超市、虎山农贸市场、永盛成超市等商超。在鲜肉、水果、蔬菜等惯例“生鲜灯”使用较多的区域,各类“生鲜灯”也已统一更换成了规范的灯光。没有了“生鲜灯”,但超市生鲜区域前来采购的人群依然络绎不绝。
除了商超,各大农贸市场、生鲜店也对“生鲜灯”下手,将五花八门的“美颜神器”更换掉,改为灯盖花样百出、灯光均为自然白光的灯具。
在康泰惠民园,多家水果摊、熟食和鲜肉销售柜台内,灯光十分统一,均呈暖白色,肉类在这样明亮的灯光下也呈现出较为真实的面貌。康泰惠民园管理方的工作人员表示,半个月前他们就已经积极宣传,让广大经营户规范经营,将原来的“生鲜灯”全部更换成了普通的照明灯。虽然有少部分商家不太乐意,怕麻烦还担心生意受影响,但目前整个市场基本完成换灯动作。
陈老板已经卖了很多年熟食,他坦言,换灯刚开始有些不习惯,很多老客户还会问怎么肉看起来没有以前新鲜了。经过解释灯光的影响,大家也坦然接受,对于更真实的肉质也多了一份放心。
一旁,市民黎女士正在认真挑选着猪耳朵,她说:“最近发现肉摊都换灯了,换了灯以后肉的颜色更加真实,买肉心里更踏实了。”
市民:食品回归“真面目”
“素颜”状态更真实
“普通照明灯对消费者来说更直观,更能真切看到肉制品本身的色泽。”在康泰惠民园新体农贸市场的肉制品销售区域,市民尚阿姨正在准备一天所需的食材,她表示,“肉质新鲜与否,经常购买的人们能对比出来,但对于没有经验的年轻人来说,可能分辨不了,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还是没有‘生鲜灯’的好。”
在康泰惠民园新体农贸市场的肉制品销售区域和果蔬区,失去了“生鲜灯”的“美颜”,肉质和果蔬颜色自然,更加真实,偶尔有小瑕疵,但不影响整体售卖。“对我们消费者来说,市场能更换生鲜灯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以前那种红色的灯,看不出肉是否新鲜,换了灯以后肉的颜色更加真实,我们买生鲜食品心里也更踏实了。”正在挑选食材的董刚说。
随后,记者又来到都乐玛鲜生超市乌兰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超市使用的一直都是普通的照明灯,且每日都是新鲜的肉类和果蔬,每天进店顾客特别多,市民买的多了,品质好不好自有判断。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前来购买的市民,采访过程中,不少消费者向记者吐槽,尤其在肉类摊位上,不少上“生鲜灯”的当。“之前有生鲜灯的时候,摊位通常是一片红色灯光,看上去,肉质红彤彤的,很有食欲。然而,有时候拿回家才发现根本就是‘买家秀’和‘卖家秀’。”市民张女士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科科长李国华告诉记者,《办法》发布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禁用“生鲜灯”的过渡引导工作,11月8日下发了《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通知》,13号开始进行督查,走访了化德、丰镇、后旗、中旗、卓资等5个旗县区20余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等重点场所,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督促商户进行整改。
李国华表示,现在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会面临警告或罚款的处罚。同时,消费者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局也将持续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买得安心、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