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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乌兰察布日报

被商家怀疑偷拿东西要求搜身,合法吗?

日期: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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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本土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我不是小偷!虽然已经报了警,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但商家搜身的要求很无理,我就想知道商家这么做合不合法?”近日,化德县市民杨先生致电本报热线0474-8288590称,自己去超市购物,因超市没有监控,被商家无端指责偷东西,还要求搜身,心理受到很大伤害。

根据杨先生所述情况,记者咨询了内蒙古淳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利霞,她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 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超市强行对顾客搜身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超市工作人员无搜身的权利,如果超市怀疑顾客,可以报警,由民警依法搜查,而不能擅自对顾客搜身。若被超市工作人员非法搜身,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如果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更严重的,相关人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吕律师说。

(赵静 刘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