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白晓勇(152628197206120995)、
姚 慧(152628197905080603)、
刘海君(150102198008231063)、
韩利东(152628197506030019)、
安 启(152601197810314139)、
袁晓春(152628197001200916)、
张鑫炎(152628197707010911)、
杨宝园(152625199310160524)、
史永花(42050219771202014X),
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因你长期未到公司上班,也未履行公司规定的请假手续,我公司于2023年2月开始多次通知你返厂,并于2023年6月14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你在一周内限期返厂上班,截止2023年11月20日,仍未返厂正常上岗。现通过公告方式通知你收到本通知后限期30日返厂报到,逾期不返厂,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我公司制度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