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晨霆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4MA0R6G2P5Y),因公司股权发生变更,为规范印章管理,厘清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公司及各合作方、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现公告:
一、自2026年9月4日8:00起,本公司原行政公章(编号:1506
2410000905)、财务专用章(编号:15062410
000904)、合同专用章(编号:150624100025
07)、法人章(撖凤忠印)全部旧印章正式作废停止使用,同日启用经备案全套新印章。2026年9月4日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持已作废旧印章新签署的合同、协议、欠条、收据、证明等各类文件,均与本公司无关,由此产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予认可,不承担责任。自新印章启用,本公司对外新业务所有文件、合同、票据、函件均以新备案印章为准,请各合作单位、客户及社会各界审慎核验印章。
二、凡对本公司享有债权或者负有债务的单位、个人,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45 日内,持合同、欠条、对账单、转账凭证等债权债务有效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公司办理债权申报、债务核对手续,逾期未申报登记产生的法律风险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内蒙古晨霆环保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 9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