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勃湾区税务局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 缴费担保通知书
日期:08-13
内蒙古朋来先敬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50302MA0
QUDB50Y,社会保险费单位编号:63259100361763,医疗保险费单位编号:6325910036176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6年8月18日前向我局(地址: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勃湾区税务局海北大街2号)提供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捌佰壹拾元零贰角伍分,¥13810.25元的缴费担保,逾期未能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海勃湾区税务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