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盛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限期办理押金退款手续的公告
日期:07-10
以下单位/个人曾在乌海市海盛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缴纳各类押金,经我公司多次通知,至今未前来办理退款手续。因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现登报公告,请下列单位/个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对上述款项作无法支付处理,不再负有退款义务。
具体明细如下:
1.付永东(个人押金):2015年7月、2016年4月、2017年4月分三笔缴纳押金,合计25,000.00元。
2.乌海市仁昌煤业有限公司(郑友春):2019年12月缴纳固废清理押金10000.00元(附矸石场固废清理协议)。
3.刘萍(个人):2018年5月缴纳管理费押金2,000.00元。
4.乌海市巴音陶亥滴沥帮乌素隆昌煤矿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6月缴纳固废处置押金20,000.00元(附煤矸石平整清理协议)。
5.内蒙古隆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15年10月缴纳道路环境恢复绿化押金40,000.00元。
6.肖志勇(个人押金):2014年12月缴纳六五四弹药库房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房屋押金5000元。
以上款项合计102000.00元。
请上述单位/个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我公司联系办理退款。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公司将不再承担退款责任。
联系电话:18247343173 联 系 人:周志超
联系地址:乌海市海南区如意二期西门商铺
乌海市海盛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