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进行公司股权变更,声明如下:
1、2026年5月28日9时10分之前,使用原印章签订合同及办理的一切相关事宜,视为原股东持股期间的公司行为(除新股东指定的任自乐等人员要求需配合加盖印章的情形外);
2、2026年5月28日9时10分之后,所有加盖印章业务均为新股东持股期间的行为;
3、本单位自2026年5月30日8时起,正式启用新印章,原公章(编号:1503020026790)、原财务专用章(编号:1
503020026791)、原合同专用章(编号:15030
20026792)、原法人章(张宇 ,编号:1503021
0051380)、原工会委员会公章、原工会委员会财务专用章、原工会委员会法人章(徐国栋印)全部作废,此后一切盖章文件、经营业务,法律责任由新股东承担。
本单位承诺:本次登报内容真实合法,权责划分清晰有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与经济责任均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乌海市华源新能源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