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对下列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公告。请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持合法有效证明、凭证到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海勃湾大队接受处理。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将按照规定对车辆予以强制报废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车辆明细:
1. 号牌号码:宁A9BP96,车辆类型:小型轿车,车辆品牌:比亚迪,车身颜色:蓝,车架号码:LGXC14AA8A10352
63,发动机号码:110002889,停放地点:海勃湾交管大队涉案车辆停放区
2. 号牌号码:无,车辆类型:小型越野客车,车辆品牌:路虎,车身颜色:灰,车架号码:无,发动机号码:无,停放地点:海勃湾交管大队涉案车辆停放区
3. 号牌号码:无,车辆类型:小型轿车,车辆品牌:雷克萨斯,车身颜色:黑色,车架号码:无,发动机号码:无,停放地点:海勃湾交管大队涉案车辆停放区
4. 号牌号码:无,车辆类型:小型轿车,车辆品牌:大众,车身颜色:白色(车身张贴“厂区巡逻”字样),车架号码:LSVA10335A22
43300,发动机号码:无,停放地点:海勃湾交管大队涉案车辆停放区
5. 号牌号码:沪C45AH1,车辆类型:小型轿车,车辆品牌:别克,车身颜色:黑色,车架号码:LS
GWL52D64S329315,发动机号码:LB840706208,停放地点:海勃湾交管大队涉案车辆停放区
6. 号牌号码:无,车辆类型:小型轿车,车辆品牌:大众,车身颜色:白,车架号码:无,发动机号码:无,停放地点:海勃湾交管大队涉案车辆停放区
7.号牌号码:蒙CCD067,车辆类型:小型越野客车,车辆品牌:三菱,车身颜色:白,车架号码:LL
62HBC099B013058,发动机号码:TX6133,停放地点:海勃湾交管大队涉案车辆停放区
特此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29日